【
甲氧沙林溶液适应症】
用于
银屑病及
白癜风等。
【
甲氧沙林溶液用法用量】
外用1.1%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;0.1%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,患处涂擦1~2小时后,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。照射时光距为10~30cm,照射30分钟左右。每日1次。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。治愈后,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。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。如两个疗程结束,皮损仍无明显消退,可停止治疗。治愈后如有复发,重复治疗仍然有效。2.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,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。3.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,应照射紫外线。
【
甲氧沙林溶液注意事项】
1.有
皮肤癌病史、有日光敏感家族史、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。2.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,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。3.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,如酸橙、无花果、香菜、芥、胡萝卜、芹菜等。4.治疗期间应戒酒,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。5.治疗银屑病,需8~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。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。
【
甲氧沙林溶液禁忌】
1.12岁以下儿童、年老体弱者禁用。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.严重
肝病患者禁用。4.
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。5.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:
红斑狼疮、皮肌炎、卟啉症、多形性日光疹、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。6.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。
【
甲氧沙林溶液性状】
甲氧沙林溶液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。
【
甲氧沙林溶液有效期】
暂定24个月
【
甲氧沙林溶液批准文号】
国药准字H50021839
【
甲氧沙林溶液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